一、首先我們來簡單了解下平行進口的定義:
平行進口是未經國內商標權人授權的進口商,將商標權人自己或經其同意在其他國家或地區(qū)投放市場的產品,向商標權人或獨占被許可人所在國或地區(qū)的進口。
TRIPS協(xié)議對知識產權的權利用盡制度給各國立法留下自由空間,其規(guī)定本協(xié)議的任何規(guī)定不得用于處理知識產權用盡問題”,而權利用盡問題在實踐中涉及主要問題便是商品的平行進口。
二、進口行為在商標法意義上屬于銷售還是生產
此處講的進口排除平行進口而單獨講進口的法律屬性問題。
三、平行進口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對于平行進口是否侵權的態(tài)度本質上屬于在商標法地域性、權利用盡原則、國際貿易政策、國際貿易利益分配等利益平衡中作出的價值選擇。其中核心的權利用盡原則,即商標權人已從首次銷售中實現(xiàn)了商標的商業(yè)價值,不能再阻止他人進行二次銷售或合理的商業(yè)營銷,商標權人不能以壟斷商品的流通環(huán)節(jié)為途徑,以禁止平行進口從而達到分割市場之目的。
1、認定平行進口是否構成商標侵權,要考慮是否損害商標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保證商品或服務的品質、以及商標的廣告宣傳功能。
1)、強調保證商品或服務質量
在“米其林”輪胎案,長沙中院認為商標具有保證商品質量和表明商品提供者信譽的作用,盡管原告承認被控侵權產品是由其日本工廠生產,產品上標注的 “MICHELIN”系列商標也是在日本標注,但該產品未經原告許可和質量認證(備注:輪胎產品涉及安全隱患需要認證)即在中國境內銷售,由于這種產品在我國境內的銷售已屬違法,且可能存在性能和安全隱患,破壞了原告商標保證商品質量和商品提供者信譽的作用,對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已造成實際損害,被告的銷售行為,屬于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典型案例:“多利亞的秘密”,案號:(2012)滬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6號,維多利亞的秘密公司訴錦天公司商標侵權案,未對商品重新包裝,未對不影響商品或服務的品質,未損害商標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因此不構成侵權。
2)、不同國家或地區(qū)商品質量的差異
平行進口商品與國內商品在質量上存在“實質性差異”的情況下,且要足夠對商品質量或商譽造成損害則可能構成侵權,否則仍然不侵權,在“J.P.CHENET”葡萄酒侵權案和“GOO.N”品牌嬰兒紙尿褲侵權案(不同國家根據(jù)本國嬰幼兒的特點生產紙尿褲在“回滲率”參數(shù)上不一致)中,若僅僅是參數(shù)或質量標準不一致,未對產品進行二次包裝則仍然不構成侵權。
3)、進口商品重新包裝
重新包裝包括:改變商標標識(比如字體或顏色)、改變重量(如100克改成80克),改變包裝材料(豪華包裝改成簡單包裝)、分拆包裝(大包裝改成多個小包裝),散裝改成有包裝。若重新包裝影響商品識別或影響質量,導致消費者對進口商品的來源產生合理懷疑或者對商標認可度或信賴度下降的,通常構成商標侵權,所以作者認為上述重新包裝通常情況下構成侵權。
4)、為滿足國內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而合理記載商品的信息的
根據(jù)《產品質量法》要求在進口商品或包裝對商品介紹,如商品名稱、制造商、進口商、銷售商、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的而使用了商標權人的商標不視為侵權,相反未進行說明的,可能讓消費者錯誤選擇與使用,嚴重的可能對使用者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害,可能損害商標商譽的則構成侵權。
5)、為滿足平行進口商品合理使用商標權人商標的情況
平行進口商品為指示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使用商標權人的商標且使用符合商業(yè)慣例,在合理限度內的,不構成侵權。
6)、刮碼棄碼
商標權人有時通過在產品本身或者包裝上設置或放置條形碼或防偽碼,有時為了區(qū)分制造商信息或經銷商信息,或者為了查驗商品部分或詳細信息,或者用于驗證真假貨, 條形碼或防偽碼屬于商品的組成部分,對于商標權人或消費者均可能用于對商品來源或商品信息進行查詢。若進口商進行刮碼或者棄碼,破壞商品或包裝的完整性,進而商標權人或消費者無法或者至少缺少一個途徑對商品來源、渠道或者真假貨作出判斷,也對商標權人的商品質量的管理和控制造成影響,通常構成商標侵權。
7)、附加商標權人其他商標,特別是中文商標
此種行為會直接會被認定侵犯商標權其他商標權。
8)、違反強制性法規(guī)要求或質量認證
在特種設備、家電、車輛、電線、電纜、甚至兒童玩具,需要強制性認證,若未經質量認證而進口到國內,具有質量安全隱患,對商標商譽造成損害構成商標侵權。還有一些需要其他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商品,進口國內后未貼有生產許可證或合格證同樣對商標商譽構成損害。
9)、走私商品
走私商品違反的是進出口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走私總體來說侵犯的是公權力,作者謹慎認為其不構成商標侵權,走私物品是否能二次銷售按相關法律執(zhí)行。
2、我國專利法明確禁止進口包括禁止平行進口,而商標法未禁止平行進口。
3、平行進口商品為假貨的舉證責任
1)、證明被控產品為侵權產品的舉證責任在于原告,不能以被告未提供合法來源推定為侵權產品。
2)、假貨的比對范圍應當包括商標權人或商標權人授權公司在全球所有國家或地區(qū)生產的正品,只有被告與所有國家生產的正品均不同時才可以認定為侵權產品。
四、平行進口的主體許可范圍
若本國商標權人或利害關系人與國外商標權人或利害關系人不一致的,主要考察進口商品的制造行為是否得到本國商標權人的直接或間接許可,明示許可或默示許可,本國商標權人或利害關系人與國外商標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存在股權、品牌委托管理、產銷合作等足以使得進口商品獲得了默示許可生產即可的,則視為獲得了許可。
若本國商標權人和國外商標權人為不同主體,且無法證明兩者之間存在直接許可或間接許可,明示許可或者默示許可的,那么無法進行平行進口抗辯。
五、允許平行進口對于國內商標被許可人的挑戰(zhàn)
允許平行進口,國內商標被許可人(尤其是獨占或排他類型)造成商標商業(yè)價值與營銷的不確定,從商業(yè)角度國內商標被許可人可以根據(jù)本國特點進行不同的商標使用、產品包裝、質量、價格與渠道體系,但允許平行進口就容易受到進口商品的上訴各因素的沖擊,增加了經營不確定性風險。
小編服務范圍: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版權登記,高新認定,軟件著作權,歡迎添加小編聯(lián)系電話(微信):13721044562
上一篇:商標版權化,必須要注意的幾個點!
下一篇:原來注冊商標還可以合法”插隊“!